地才能有一个好收成。
因此,比奇镇人基本上这一辈子都是吃大麦、黑麦制成的麦粥、面包。
不同于生产力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在巴格尼亚这个还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力的国家内,初加工,甚至没有进行脱壳加工,就煮粥的大麦和黑麦其实真的不好吃。
喇嗓子,这是它们难吃的其中一个特点。
想要大麦和黑麦,以及小麦变得好吃,就必须要经过一次粗磨,一次精磨,然后三次以上的过筛加工,才能得到精细的麦粉。
除了工业时代,手工时代的平民百姓,甚至是小贵族都不太能吃得起这样的精良。
更不要提需要大量的水和农民精心照顾,良好天候,以及肥沃土地才能有所收成的水稻大米了。
比奇镇只是听说过,却基本上没有机会吃过大米。
直到克里斯来了,比奇镇的乡巴佬们才有机会品尝了几次碎米粥的滋味。
所以,比奇镇民兵在比奇镇所有人眼中,绝对是一个香饽饽的职位,不仅是因为那二十亩的民兵田,因为当了民兵,每天都能有机会吃上最少一顿干大米饭配两块大肥肉片子。
如果没能吃上大米饭,民兵们也不可惜,因为他们会有机会吃上中筋面粉制成的馒头。
不夸张的说,在民兵们看来,现代人觉得干巴巴的馒头在他们嘴里,都是甜的,不用就什么配菜,他们干吃都能吃上一大碗。
现在当运粮队员,走一趟山路就能得到十斤大米和十斤的面粉,在比奇镇的乡巴佬看来,这简直太值了。
如果不是运粮队的工作,平日里他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吃上精粮。
可能会有人难以理解,然而在战争饥荒年代,这二十斤精粮,足够让好几个人送命。
鸟为食死,而人何尝不是呢。
在运粮队的待遇写出来后,比奇镇的大部分人都踊跃报名,他们并不担心克里斯王子会欺骗他们,吃了王子一个月的粮食,已经足以证明王子殿下的信用很坚挺。
他说,他回到巴格尼亚就是为了不让人饿死,现在被王子统治的比奇镇,就没有人饿死,即便是偷懒不干活的懒汉都能每天混到三顿粥喝。
这是最难完成的承诺,而克里斯王子到目前来说都做得很好,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不能违心说这样做不好……他敢说,就有喝王子殿下杂粮粥的人揍他。
民兵们踊跃报名,他们渴望的跟着克里斯王子参加战争。
死亡很可怕,但是贫穷更加的可怕。
比起饿死在床上、路边,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被箭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