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逃的?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侯世禄瞥了童仲揆一眼,发现他也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丁修。
“回大人的话。奴贼看上了草民”丁修怔住了,他并不想把那个事情告诉别人,于是他撒谎道:“.的衣服!”
“抢衣服?”侯世禄从基层军官一直干到现在,抢啥的都见过。但因为被抢衣服而反杀虏寇的故事倒是头一次听说。
“是的!”丁修斩钉截铁地说道:“夜里,奴贼想要抢夺草民的衣服,所以就给草民松了绑。草民本就有一身夯劲,于是便趁那贼解开绳子的机会,用尽全力冒险挣脱了束缚。然后反扑过去将那贼给打死。又在树上藏了一夜,等到奴贼大军拔营,草民才下树逃走。”
“唔”侯世禄上下打量丁修。发现他身上的衣服除了有些脏外,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补丁和破洞,确实能算作一个有抢劫价值的财物。“然后你就把他脑袋割了下来?然后又杀了俩?”
丁修摇头道:“没有。草民只在树上躲了一夜,并没有割取那贼的首级。这些人头是后来打到的。”
“后来.那是你怎么打的?”如果丁修就这么点头,那侯世禄是不会信的。
“奴兵拔营之后,草民沿着山道一路南逃,然后在一座已经空了的寨子里发现了一队点着炊烟正在烤肉的脱队奴兵,一共三个人。”丁修指向摆在地上的三个人头。“然后便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偷袭射死了他们。”
侯世禄敏锐地问:“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脱队的,而不是哨探?”
“这”丁修没想那么多,这时侯世禄问起,他才仔细思考起来。丁修又指向猞猁皮和兔皮。“因为他们打了一只兔子和一头猞猁,还没有带马。奴贼连山遍野,似有大举,这时候打猎应该是脱队吧。”
“皮毛和兵器都是他们的?”侯世禄已经信了八分。
“是。兵器一共有四套,衣服袋子里的三套是这三个脑袋的。”丁修看向一名拿着弓箭、佩刀的兵士。“而那一套,则属于草民在敌营中打死的那个奴兵。草民也是靠着这个才能偷袭得手。”
“偷袭。”女真甲兵的单兵素养很高,就算是候世禄自己,想要正面一挑三也有难度。但既然是偷袭,那就没什么问题了。“都提过来。”侯世禄朝兵士招手。
兵士会意,将人头和四套兵器都拿到侯世禄和童仲揆的面前。
仔细端详一番之后,侯世禄点头道:“我觉得这个首功能给赏。”说罢,侯世禄还不忘问童仲揆:“童副将,您觉得呢?”
“有理有据。物证也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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