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在落选赛二次争取”的新规。
这个规定乍一看让人脑袋晕乎,实际上就是官方文绉绉的,翻译成大白话以后,大家一看就都明白了。
很简单,丛澜和桑莹两人一起拿到了3个女单名额,此时c参加了世锦赛但是没有进前24,所以没办法参加自由滑。
那么,这3个名额里就多出来一个没有被确认的,需要在落选赛里派“除了丛澜桑莹”以外的女单,去争这一个名额。
“未进自由滑”并不是限定必须由参赛者c去比,而是“只要没有参加过上次世锦赛自由滑的任何人都可以”。
强调的是不能由拿名额的人再次参赛。
落选赛失败的话,三名额变两名额,会作废一个。
空出来的名额就会在落选赛里分给别人,原定的6名额+1变成7,总会给出去的。
其他三个项目也是这样。
但如果是丛澜+桑莹+c(进自由滑了),那么不必二次比落选赛,三个名额是直接拿下的。
这条规则也同样适用于往后的世锦赛。
大家在吐槽赛事规则总是改来改去的时候,忽略了一点:正是因为现实不断变化,才会有打补丁的后续新规。
早先,丛澜刚升组参加世锦赛那会儿,她那两年甚至需要在赛前额外比一场,才能得到正式名额。
后来改了规则,sp前24进fs,这才省了一场预选赛。
现在又加了这么一个针对名额的规则,其实跟预选赛没什么差别,只不过时间改成下个赛季了。
它考虑的是这几年愈发猖獗的名额浪费问题。
因为有的国家参赛选手可以得到不错的成绩,一人拿到两三个名额,但次年很有可能他们没办法派出满额选手,这样一来,得手的名额就浪费掉了。
特别是临近冬奥,为了拿到最多的名额,哪怕有足够的选手可以参赛,也会仅仅派出一名或两名选手,来争取三名额。
有时候,一个国家的a可以拿到前十,那么就能有2个名额;但加上无法拿到前三的b,两人一起就只有1个名额了。
另外,若是a可以前三,b却在十名开外,那么就也只有2个名额,而非3个。
诸如此类,使得冰协在参赛上排兵布阵,开始浪费名额。
规定落选赛的参加人选“并未参加上届世锦赛自由滑”,则是要求该国冰协证明,他们是有另一个实力足够的运动员的。
冬奥入场券比世锦赛要少很多,会剔除掉一些国家,这种情况下拿到三名额但只来了一个、两个,就是更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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