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瓶那事,王浩早就留了后手,防着易中海。
赔偿协议书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易中海想否认都不行。
最后那王桂两千块买谅解书的事,自然也是真的,但王浩不认,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当时还是王桂拿着这两千块求他写的谅解书。
不过后来王桂和易中海认为这谅解书没用,又不要了,王浩自然把谅解书收了回来。
但退钱是不可能退钱的。
又不是自己逼着让他们给钱的,一开始还是你情我不愿,半路反悔,王浩可不惯着。
其实这个认了也没事,毕竟当时那么大的事情,易中海求谅解,付出再大的代价,都说得过去。
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定他们的王浩,直接懒得认了。
当初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王浩自然都深思熟虑过,并且留了后手,防的就是易中海。
虽然这个时候查案审案,不完全追求证据和程序公正,但也不能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一点凭证和证据的情况下,就随便给人定罪吧?
更何况。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易中海和王浩有仇,而且是大仇,他说的那些话,可信度不见得有多少。
更别说现在易中海的形象何止不怎么正面,简直是超级大反派,群众对面的敌人了。
“行,这些情况我们了解了,后面有需要的话,我们会再找你。”
例行公事的了解完情况后,王红英开口说道。
医院赔偿的事情,其实在接到易中海举报之后,他们街道已经让人去医院了解过当时的情况,和王浩说的差不多,当时他的伤确实不轻。
而且那阵子,王红英也从王浩的姐夫陈卫国那里,多多少少了解了些情况,基本没什么问题。
至于瓶和谅解书的,王浩已经解释,并且还提供了证据,所以没什么。
最主要的是,易中海和王桂举报归举报,却没有任何实质的依据和凭证能拿出来,光凭他们各自的一张嘴。
和一开始就有准备的王浩比起来,更不足信了。
关键这两件事情,除了向当事双方了解情况,已经没有第三方人可以配合调查了。
想要再有其他的进展,几乎已经是不可能了。
光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易中海和王桂的举报,不说是子虚乌有,但也有很大虚假和恶意的成分在,不足为信。
于公于私,这个结果都是王红英乐意看到的。
并且感到十足的欣慰,证明她并没有看错人,而易中海和王桂两口子,却是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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