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兵器,全都沾染着鲜血,身上背着大大小小的行囊,里面塞满了衣物和首饰,款式很多,显然都来自不同的主人。
看着背囊上的血迹和缺口,它们原先的主人是何种下场,不问可知。
“人族?”
“身穿华服,细皮嫩肉,肯定是王室走狗!”
“杀啊!”
杀红了眼的叛军士兵,看到叶轻舟与黄立文的装束和打扮,立刻就抑制不住心中的贪欲,挥着刀便冲了过来。
铮~
叶轻舟并指为剑,一人一指,眨眼间,便将这群杂鱼尽数点杀。
黄立文则是担心起银玉兰和银广武的安危来:“也不知道两个小家伙是否平安,唉……”
“你都自顾不暇了,还有心情担心别人?”
“你懂什么?我这叫有人情味!”
黄立文嘟囔了一句,结果没走两步,看到路边滚落的一个人头,被吓了一大跳:“是……是银定安!”
很显然,他认出了人头的主人,正是给贵族当马夫的房东银定安。
“明明今早的时候还见过面,怎么忽然就死了?”
此时此刻,黄立文心中不禁有些感伤。
叶轻舟也是忍不住叹气:“这就是乱世,人命如草芥。”
两人并未因此就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向着内城的方向走去,如今涧城内外皆乱,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时机。
只是在路过铁器坊市的时候,里面传来激烈的打斗声。
铛~
铛铛~
两道高大的身影正在拼刀,他们身形矫捷,从地面打上了天空,身后一对灰白的翅膀,每一次扇动,都卷起呼啸的狂风。
其中一人,正是面恶心善的穷桀,此刻的他,浑身流血不止,胸前一道长长的刀痕,斩裂了他的胸甲,伤口深可见骨。
“穷骜!”
“穷桀,你居然为了几个外人,和我挥刀相向!”
穷骜与穷桀一样,都是穷奇族的战士。
甚至论起辈分,他还是与穷桀的堂兄,两人同出于一个部落里,可如今却各为其主,成了战场上的敌人。
穷桀恪守职责,接受了城卫军的任务,来保护城中的百姓,对抗叛军。
而穷骜则是加入了叛军,目标是协助锻千锋等人,攻破涧城。
只见穷骜先是挥出一刀,佯装发起进攻,却在穷桀挥刀格挡之时,调转矛头,直奔地上的母子三人砍去。
“去死吧!”
在这凌厉的刀光面前,银广武和银玉兰两兄妹无助地抱紧了母亲,原地闭目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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