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加盟商,我更是不理解,这种赚钱的生意为什么要分给人族一起做?】
【黄万三:不是我说,您知道昨天一天,乐之地的流水有多少么?】
【黄万三:20亿!】
【黄万三:20亿啊!而且还只是一个乐之地的流水,我们为何不将这条业务死死的攥在自己手上?】
想了想,姜尘给他回复。
【问了这么多,其实你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觉得乐之地应该由我们妖族全权掌控,对吧?】
【黄万三:对啊。】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妖族有多少精力打理如此多的大型商超呢?我的目标是在所有城镇里面都打造个乐之地!】
【换个说法,乐之地这种商业模式很难模仿吗?】
【我们乐之地所有业务都是因为“独家”才显得弥足珍贵。】
【比如盲盒,比如筋斗云和玄重尺,这些很难模仿吗?你信不信已经有人开始仿制了?你再猜猜都是哪些宗门在仿制?】
【我们拉他们入伙有钱一起赚,他们不仅不会仿制,反而还会自发抵制那些仿制的势力。】
【就算是最难搞到的“调味料”,给他们一些时间也很容易搞出来。】
【加盟之后,我们不仅每年都能收取这些势力的加盟费,同时我们从十万大山里生产的调料、肉食、蔬菜、米面等也可以售卖给他们。】
【不仅灵石照样赚,我们本身还没有任何运营风险!】
黄万三已经跪那了。
天才啊!
这不就是让人族帮自己赚钱吗,不仅省心省力,连风险都不用承担。
姜尘继续补充:
【我们目的从来就不是和人族高端势力抢饭吃,恰恰相反,我们主要目标是让底层普修慢慢丧失修炼的动力和时间。】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若是人人都不愿意修炼,沉迷在时代发展带来的红利中,长久以往,人族内部不攻自破。】
其实有很多话姜尘都没和黄万三说。
因为没必要。
而且说了他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接受。
按照他对龙翔少主的交代,乐之地的加盟采用竞标模式。
每个城镇最多只能存在一个乐之地,所以竞标成功的大概率是当地最强的势力。
到时费巨大成本加盟的东道主们,都不要姜尘费尽心思引诱,他们自己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吸引修士去消费,好让他们尽快回本。
那问题又来了。
修士的俸禄是极低的,想要消费,只能牺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