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苏光后来收到线报,决定先赶去攻略灵境,就没继续关注此事。
南奕仍在笑着,只是笑容中带了丝冷意:“道友可曾想过,若当真照着我传武方式筹措商业项目资金并加以推广,会有何等局面?”
“传销之罪,固然是罪不可赦。但道友传武之法,岂不也会受此牵连拖累?”
首当其冲者,乃参与者财产损失甚巨。传销实乃诈骗之行径,少数不肖之徒借此敛财,得以谋取暴利;却叫盲目从众之百姓,血本无归,乃至倾家荡产。
这种情况下,他开辟真气武道,将传武之法巧妙摘出了传销范畴。
南奕适才,说了许多。可其中最为关键的,只有一件事,即让离皇可以贬谪林夜的合适由头,究竟是何?
“其他项目,或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但本质仍属传销之理。”
若是寻常修士,听完南奕所献之计,多半已是按捺不住,恨不得立马赶去告御状。
“这应该也是林夜最近,试图讨好百官,进而与百官合群的底气之一。觉得离皇在这一块松了口子,只要他不犯下别的大错,不给离皇贬谪他的由头,就不会有事。”
“毕竟,使功不如使过嘛。”
如寻常散修,既无官身与文名,又不敢攻略灵境搏命修行,便是靠着水磨工夫硬熬。
传销之始,在于“杀熟”。参与者被所谓返利诱之,不惜将亲朋好友拉入传销“泥潭”。一旦项目暴雷,亲友反目,会导致人间失信,败坏道德风气。
之前她只是完全没考虑过这方面的事。毕竟凡人百姓,在修行者眼中只是羊羔,能产羊毛羊奶即可,少以在乎羊羔本身快不快乐。
但南奕来自天夏,对传销之法深恶痛绝,在设计传武机制时,早已革除了传销弊端,不留隐患。
她很想说是,但看着南奕的语气,似是并非这么简单。
如果鼓捣传销者,只是普通商家倒也罢了,绳之以法即可。
而南奕顿了顿,继续道:“更遑论,此等所谓项目,倘有人巧立名目,兜售无用商品,该当如何?”
好在,南奕毕竟有着前世天夏体制内的工作经验在,哪怕心思不在这上面,也同样能驾轻就熟地把握大离朝堂局势。
但项目只是笼统泛称,真要说道,大抵都是以售卖商品为主。
苏光确实很想重掌财度司。
其次,滋长不劳而获、一夜暴富之心,使不少求富之人心生幻想,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本该修那逍遥自在无拘无束之仙,却囿于修行体系之需,不得不混迹官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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