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汹涌人潮中,光影明媚,那双浅棕色的眼眸亮晶晶的。
一柄长箭穿过了凝滞的时间,击穿了尤格的心脏,从不会跳动的器官骤然搏动起来。
……一见钟情吗?
或许是那样,尤格醒来后发了许久的呆,他看见自己身上的衣物,和未来中的那个并不相同。
他开始询问,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存在这样的物件。
人类露出了很困惑的表情,告诉他:“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所以,那都属于遥远的未来。
他“看见”他们相遇、相识、相爱的全过程,但是人类的寿命会在百年后走到终结。
百年。
对于永生的血族来说,百年只不过是一瞬间。
血族和人类的冲突越来越强烈了,尤格作为血族的始祖并不参与到这些争斗中,但人类似乎认为他是原罪——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这样。
他们是有着思想的怪物,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形成了组织,将在人类社会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在人类身上。
那个和夜莺交好的猎人是例外。
她一路杀到了尤格的庄园,决心要将尤格杀死,终结血族的一切。
尤格仍然记得她当时的每一剑——技术不算是世间的顶级,但她的勇气让她所向披靡。
很可惜,命运没能让她在此时得到胜利。
在对方的血液即将流干的那一刻,尤格蹲下身,没有介意那些血液染红了自己的衣摆。
“我看见了未来,你的后代……与我成为了亲密的伴侣。”
“哈哈,我的后代?”
她没能将银器送入他的胸口,将死的时刻仍旧笑的爽朗:“血族的始祖爱上了我那连出生都没出生的后代,真是有意思。”
她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唇角抿紧:“不死的怪物,怎么可能和人类站在一起呢?”
那时候夜莺躲在角落里。
尤格知道,他知道她的身上留下了属于这个猎人的烙印,也知道她背叛了自己,将那个猎人偷偷藏起来。
她要复活她,想要让她重新回到人世间,起码…起码再见她一面,再和她说说话。
尤格有自己的私心。
……如果她成功了呢?
如果夜莺成功了,那未来的某个时间里,他和命运之人是否也可以永世陪伴彼此?
这是尤格第一次反抗命运。
为此铺垫了千百年的时间。
人类发展的很快,村落里的年轻人成长、变成老人再死去,一年、十年、百年、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