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朝着目标方向飞奔。
好在这里不是南美那种原始丛林,这里只是中亚的高原地带,没有过多的树木,地上也没有防不胜防的藤蔓和灌木之列,更没有厚厚的腐叶。
这里的天气干燥少雨,导致了这里的植物都长不算高,并且地面非常干燥。
在这种有利条件下,两人推进的速度非常快。
转眼已经靠近了三百米距离。
而此时达米尔那边,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干掉他们!我们不能就这么将他们放走!这里是巴国境内,如果能在这里抓住美国特种兵,那明天就是一个轰动世界的新闻!”
他终于在此时衡量出得失和收益。
如果在这里能击毙两名美国特种兵,那么美军方甚至白房子都要对巴国进行解释,那将是一番外交危机,跟柯蒂斯的价值不遑多让!
“哈斯马尔,你带10个人打前战,其余人跟着我,我们负责跟随,如果发生战斗,再做机动部署!”
“我呢?!”
柯蒂斯倒是显得非常积极,他开始主动请缨。
“给我一把枪,我也要和你们一起战斗!”
“柯蒂斯兄弟。”达米尔说:“你太重要了,不能去,你必须留在这里,等着我们将他们的尸体拖回来就行!”
此时的达米尔忽然有了信心。
自己有什么好怕的?!
二十一人对阵两人。
那可是十比一的优势!
优势绝对在我!
刚才真是自己吓自己!
他甚至开始嘲笑几分钟前的自己。这里是自己的地盘。
包括这里的山,这里的树,都太熟悉了。
今晚月光很好,明亮度足够,这里还很少树木,隐蔽物不多。
如果正面开火,绝对会出现压倒性的胜利。
就在他美滋滋地幻想着怎么拖着两具美军特种部队成员尸体大胜而归,或者押着两个俘虏回去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了急促的枪声。
嗒嗒嗒——
嗒嗒嗒——
哒哒哒——
呯呯呯——
呯呯——
轰——
轰——
居然还有手榴弹爆炸声响。
达米尔大吃一惊:“怎么这么快!?”
他说的快,根本没想过是对方主动靠近自己主动攻击,而是以为自己的人为什么那么快就找到了那两个特种兵。
到现在他还没意识到,对面的那两个疯子居然已经对自己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杀死前十人,宋和平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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