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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衣服送到莎拉的房间后,林恩发现瑟琳娜也在这里。“所以,你今晚有准备住在这里咯?”
“哦,善良的莎拉一定会给我留一张床的,一定。”瑟琳娜确实是美国男人的梦中情人,好的家室、极其优秀的身材、好的品味。
任何美国男人面对这样的尤物,都很难说不。莎拉和对方一比,却毫不逊色,更因为有着山姆的遗传多了一次英气。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的女生的夜晚了。”林恩放下手里的衣服转身准备出门,“有了山姆的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林恩走后,听到两个女生一阵叽叽喳喳起来,林恩不经意叹了口气。
对于林恩来说,他和沈威更像是适合街头。而洛恩和莎拉两人远比他适合那些上流阶层的生活,他们也更加的如鱼得水。
对于林恩来说,他喜欢在休息日穿着宽松的卫衣,但那些永远穿着合身的西装和漂亮的长裙。
受到前世的游戏和电影的影响,林恩也喜欢所谓的西装暴徒,但这就意味着他的衬衫所有的关节处都经过加固和宽松处理。他的衬衣的胸口永远是宽松处理过的,因为他要穿防弹衣。
u-s-a理想的上流生活和该死的社会现状的恶心反差让林恩一个穿越者苦不堪言,一群年轻人上学有豪车接送。在豪华的私人高中,站在最高的台阶上大喊,“曼哈顿不要布鲁克林的乡巴佬”。但现实是,布鲁克林一群小黑无法上学,只能跟着做一些肮脏的“家族生意”。
而对于林恩来说,这里的豪华生活和底层人民的生活,映衬了一句话。你爱一个人,就带她来纽约;你恨一个人,就带他来纽约。
“狗日的u-s-a,我能说一千遍。”林恩自言自语的来到了自己的车旁。
结束了一天约会的林恩准备回唐人街转转,那里或许更适合自己这个休息的警探。从纽约大学到唐人街并不算远,几分钟的距离。林恩很快就从一个豪华的商业街区,回到九十年代的中国。
这里的生活就跟林恩所说,总有一种撕裂的感觉,移民国家大概就是这样了。
林恩将车停在了自己家的楼下,沈威的摩托不在,看来对方没有来。林恩打电话给查理,“嘿,查理,要不要出来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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