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说:“你拿着我的印章,到城北县营去,告诉夏阳的那些官吏,识时务者为俊杰,放下手中的兵器,乖乖束手就擒,到我面前认罪,我可以考虑饶他们一命。”
最后,他拿起一把火炬,直接扔到夏阳县府内堆积的碳堆上。在没有人制止的情况下,火舌迅速席卷,爆发成带着惊人热浪的大火堆,又化作一道光浪,直冲向黑暗的天际。
看着眼前这道骇人的火光,孙秀忍不住手舞足蹈,哈哈大笑起来。他知道,正如他此前设想的那样,自己已经赢了。
大火燃后的两刻钟,县北的教徒就来人回报,虽然有少量士卒还在负隅顽抗,但是大部分人都被县中的火光所震惊,也被压倒性的劣势所击垮,已经放下武器投降了。
“哈哈,刘羡啊刘羡,你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了。”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孙秀终于哼起口哨来,再次总结起自己的人生心得:
对付刘羡或许不容易,但从刘羡身边的人入手,简直就像是探囊取物一样轻松愉快。这个世上到底没有无敌的人,因为人是要靠关系来生存的,关系越多的人才越可怕,而没有关系的人,无非是一条孤魂野鬼,根本不足为惧。
哎呀呀,这么好的天气,想他干什么?还是想点喜欢的事情吧!
此时天正黑,孙秀打着火把,在黑夜中回忆着上次的来路,领着两个信徒,径直迈向县府中属于刘羡的那个小院。
老实说,他不喜欢这个小院,太过于寒酸,没有格调。正如同此前在这里吃过的饮食一样,看一眼就令人食不下咽。
不过在现在,他还是可以稍作忍耐的。毕竟在这样一个寒酸朴素的小院内,竟然藏有一个能摄人魂魄的美人。
正如所有见过绿珠的人一样,孙秀仅仅见过绿珠一面,便已经牢牢记住了她的美貌。所谓肤如凝雪,目若秋泓,面如温玉,只要相见一面,就像饮了一盆冰水一样提神。
但看着眼前脚边的韭菜,孙秀又觉得极为厌恶。
这样的美人,怎么能待在这么破旧的地方呢?哪怕这里被绿珠打扫得一尘不染,孙秀也只觉得这个两人小院逼仄寒酸到令人发指。美人不仅要配英雄,还要配得上一座金屋,这样才是对人生一丝不苟的尊重。
再一联想到洛阳那奢华无比的金谷园,孙秀不禁在心中感叹,那才是美人应该待的地方。刘羡这样的人抢劫金谷园,简直是对士族尊严的侮辱。
所以孙秀站在小院前的时候,是抱着拨乱反正的心态来的。
他踹开院门的时候,直接就看见了对面的卧室,卧室中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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