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得整整齐齐的银条便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沈府尹,来吧。”惠进皋望向沈光祚。
“.”沈光祚杵了一会儿,还是走到了案台边上俯看那张契券。他希望从中找到不合律法的文字,好把这桩买卖给拒了。沈光祚这一找,还真让他给找到了。
“这里不对!用不了印。”沈光祚指着契券大声说道。
“呵,您也别太高兴了。”惠进皋甚至能从沈光祚说话的声音中听出雀跃。惠进皋凑近一看,发现果然是署名问题,于是便从怀里摸出那本《暂行银行则例》。“您先看看这个。”
“这”沈光祚看见封面上“则例”的二字,脸上的欣然之色立刻就消失了。“这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我怎么不知道。”
“则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在大明朝,赋役、漕运、开中、钱法、钞法、商税、马政、宗藩、官吏俸给考核、军士供给赏赐、捐纳、赎罪等重要事项,都有相关的则例予以规范。
“具体是哪天我也不知道。总归不会有假就是了。”惠进皋耸耸肩。
沈光祚翻开《银行则例》,又问:“这是谁提请拟定的?”
“没有谁提请,就是钦定的。”
(本章完)